香港歡迎各地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來港經商、工作及定居|附歷史數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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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歡迎世界各地的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來港工作及定居,他們可以根據不同的入境計畫來港,包括「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畫」及「優秀人才入境計畫」等。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起,香港入境事務處實施以下一系列優化措施,以提升香港吸引和挽留外來人才及專業人士的能力: 

 

  • 放寬根據「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畫」來港人士的逗留安排,鼓勵專才留港發展; 

  • 放寬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畫」來港人士的逗留安排及優化該計畫的計分制度,以吸納更多擁有出色教育背景或國際工作經驗的年青人才來港發展; 

  • 列明在「一般就業政策」下投資類別的考慮因素,致力吸引更多海外企業家來港投資。此外,為推動香港的創新文化,考慮批准有意開辦或參與已獲政府支援計畫支持的初創業務者的申請;以及 

  • 推行「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畫」,便利已移居海外的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第二代回流,以他們的知識及與香港的連系,對香港未來發展作出貢獻。

 

香港移民

 

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歡迎有意來港投資的海外企業家及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來港。雇傭工作簽證是發給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人士。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起,香港入境事務處已放寬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逗留安排。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獲准來港的人才和專業人士,他們的首次留港年期已由一年改為兩年,而往後的延長逗留期限亦已由「2+2+3年」模式放寬至「3+3年」。

 

此外,頂尖人才如已獲准在港工作不少於兩年及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200萬港元,可在申請延期逗留時獲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上述放寬安排亦適用於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畫」來港的專業人士。 

 

另外,為便利有意來港創業的企業家,本處已清楚列明投資類別申請人的相關考慮因素,包括業務計畫、財政資源、營業額、投資金額、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以及引入香港的新科技或技能等;而本處亦會考慮批准有意開辦或參與已獲政府支援計畫支持的初創業務者的申請。

 

輸入內地人才計畫

「輸入內地人才計畫」於二零零三年七月推出,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認可資歷的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的人才需要,提高香港的競爭力。此計畫沒有設定行業限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有超過134 000名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透過此計畫獲准來港工作。 

 

以下是香港入境事務處公佈的2020年及2021年的獲批申請統計數:2020年合共獲批6995份申請/2021年合共獲批9065份申請。

 

按申請人行業/界別分類: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按申請人每月薪酬分類: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按申請人學歷分類: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優秀人才入境計畫

「優秀人才入境計畫」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實施。這是一項設有配額並採用計分制的移民吸納計畫,旨在吸引內地和海外的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化市場的競爭力。

 

獲批准的申請人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雇主聘用。所有申請人必須首先符合基本資格的要求,才可根據計畫所設兩套計分制度的其中一套獲取分數,與其他申請人競爭配額。兩套計分制度分別是「綜合計分制」和「成就計分制」。

 

由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開始,香港入境事務處已放寬此計畫下的逗留安排,經「綜合計分制」來港人士的首次留港年期已由一年改為兩年,而往後的延長逗留期限亦已由「2+2+3年」模式放寬至「3+3年」。

 

已獲准來港定居不少於兩年及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200萬港元的頂尖人才,可在申請延期逗留時獲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至於根據「成就計分制」獲准來港的人士在首次入境時可獲准在港逗留八年。此外,亦已優化「綜合計分制」下的計分制度,以吸納更多擁有優秀教育背景或國際工作經驗的年青人才來港發展。

 

政府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公佈首份香港人才清單,共包含11項專業。符合人才清單要求的申請人經評核後,可在「優秀人才入境計畫」下的「綜合計分制」獲得30分額外分數。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有5 400名申請人根據本計畫獲發配額(包括53名符合人才清單要求而獲得30分額外分數的申請人)。

 

以下是香港入境事務處公佈的2020年及2021年的獲批申請統計數:2020年合共獲批1709份申請/2021年合共獲批2004份申請。 

 

按申請人行業/界別分類: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按申請人所屬地區分類: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按申請人學歷分類: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香港入境事務處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推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以進一步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及回港工作,從而提升香港的人力資源和競爭力,以及加強香港對非本地學生的吸引力。

 

非本地畢業生是指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起,本安排已擴展至涵蓋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非本地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

 

非本地畢業生如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內根據本安排申請留港工作,均屬於應屆非本地畢業生類別。他們無須在提出申請時已覓得工作。

 

回港非本地畢業生是指在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後遞交申請的人士。他們須在提出申請時先獲得聘用。只要受雇從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以及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準,有關申請便會獲得考慮。

 

成功申請人士如能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可獲准留港12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他們在獲准逗留期間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的批准。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有超過九萬名非本地畢業生獲批准根據此安排在港工作。

 

以下是香港入境事務處公佈的2020年及2021年的獲批申請統計數:2020年合共獲批7154份申請/2021年合共獲批7259份申請。

 

科技人才入境計畫

香港入境事務處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畫」,旨在透過快速處理安排,讓合資格科技公司/機構申請輸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從事研發工作。

 

合資格科技公司/機構須先申請配額,獲創新科技署發出配額的公司/機構可相應地於為期六個月的配額有效期內為合資格人士向本處申請工作簽證/進入許可。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有99名申請人根據此計畫獲批來港。

 

以下是香港入境事務處公佈的2020年及2021年的獲批申請統計數:2020年合共獲批116份申請/2021年合共獲批60份申請。 

 

本文數據來源: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網站。